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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

作者:衡阳建协 发布时间 17/08/04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及收取情况的通知》和衡阳市住建局领导指示,由我会进行2016年全年及2017年上半年建筑企业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统计工作,请各单位于8月6号前,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附件1)上报至QQ邮箱:43411106@qq.com,请各企业抓紧时间上报,不得有误。

    联系人: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  肖建华

    0734—8264607 

    附件1点击下载:/uploadfile/201708/4/1222277297.doc

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

2017年8月4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及收取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6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在当地进行工商注册的建筑企业报送其在全国范围内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同时,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机构)等进行联系,请其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取情况及相关数据。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包括省直管县)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和收取情况,于2017年8月4日前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报送工作联系表》(附件1),2016年全年、2017年上半年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三、2017年三季度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将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取情况统计表》(附件3)以及《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总结》加盖公章后,报我厅建筑管理处。所报送数据应为截止季度末本年度累计数据,总结报告应包含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情况、缴纳情况、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情况、有关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叶昂

0731—88950191 88950063(传真)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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