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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二0一七年度及补交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作者:衡阳建协 发布时间 17/08/16

  衡建协[2017]第13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保证协会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确保我市建筑行业协会工作正常运转,根据《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章程》的规定,要求各会员单位认真履行义务,于2017年10月1号前按规定标准上交会费。同时,各县(市)、南岳区协会及各专业分会在部署、指导各项行业工作时,督促各会员单位,保证会费收缴到位。特此通知。

   会费收费标准为:

   1、各会员理事单位收费标准为2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收费标准为3000元/年;

   3、非会员单位入会本地企业2000元/年,外地企业5000元/年。

   4、建筑业分会团体会员会费按照其会费收入的30%缴纳。

   如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交纳会费,按下列要求填写:

   户  名: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

   开户行:衡阳市农业银行衡州支行红湘分理处

   帐  号:18304901040006209

   联系人: 黄玉香  吴湘衡

   财务电话:0734-8303377

      手机号:13875738878

       

  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

  二0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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