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官方网站 > 协会动态 > 协会发文 > 正文 正文内容
衡建协[2015]第10号 关于缴纳二O一五年度及补交2013、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作者:衡阳建协 发布时间 15/09/21

 

    为了保证协会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确保我市建筑行业协会工作正常运转,根据《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章程》的规定,要求各会员单位认真履行义务,于2015年9月5号前按规定标准上交会费。同时,各县(市)、南岳区协会及各专业分会在部署、指导各项行业工作时,督促各会员单位,保证会费收缴到位。特此通知。

会费收费标准为:

    1、各会员理事单位收费标准为2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收费标准为3000元/年;

    3、非会员单位入会本地企业2000元/年,外地企业5000元/年。

    4、建筑业分会团体会员会费按照其会费收入的30%缴纳。

    如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交纳会费,按下列要求填写:

    户  名: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

    开户行:衡阳市农业银行衡州支行红湘分理处

    帐  号:18304901040006209

    联系人及电话:  陈红艳 曾瑶佳 8264607

        

 

 

 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

 2015年8月1日

 




  • 上一篇:关于举办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宣贯学习研讨班”的通知
  • 下一篇:衡建协[2015]第09号 关于参加2015年第二次全省建筑施工企业 管理人员“A、B、C类”安全生产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 衡阳市城乡建设协会版权所有湘ICP备15014447号
    邮箱:43411106@QQ.com 联系电话:(0734)8264607 协会官方QQ群:30412550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船山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