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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2015,影响着2016,建筑业十二件大事!

发布时间 16/01/26 来源 转载建筑工程

 
 
    2015年,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相关部委一系列重要政策陆续出台,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等等,这一系列重要政策颁布于2015年,也必将对2016年中国建筑业产生重大影响。

    除了各项重要政策纷纷出台外,2015年,昔日风光无限的大型建企,因种种原因不得不面对破产的选择,例如:温州中城、华丰建设等特级资质企业,还有清华附中坍塌案审判等重大事件也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回顾与分析2015年建筑业政策和重大事件,对预判2016年建筑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5关键词一:资质换证

 

 


     继2014年11月6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颁布之后,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相关政策文件陆续颁布,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385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77号)、《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等。

 点评

    2015年初,随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颁布,资质换证是摆在所有建筑业企业面前的头等大事,因为资质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就是“饭碗”,若不能顺利换证,则意味着丢掉了“饭碗”!

客观来说,基于种种原因,虽然建筑企业取得了相应资质,但实际不一定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原有规定中的“资质换证”需要新《标准》重新核定人员等相关考核指标,这让很多建筑企业感觉压力山大,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2015年10月,峰回路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引起建筑市场极大的震动,该文件让市场最为关注的内容是将“原先<按新标准要求进行人员等指标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换证,否则不能换证>的规定”调整为“简单换证”,“简单换证”说白了就是拿旧证换新证,不再考核相关指标。《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颁布后,虽然受到市场种种诟病,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政策朝令夕改,但从另一角度,住建部能够根据行业情况和市场反馈的意见,及时修正与调整相应政策,这也反映出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否则到头来受苦受难的还是建筑企业!

虽然目前资质换证实行了简单换证,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还没有变,标准还是那个标准;2)《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最后强调资质事中、事后监管,不定期的对企业是否达到标准要求进行检查;3)基于前两点,拥有资质证书而没有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企业,随着四库一平台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建立,2015年或许仅是住建部给的一个缓冲期而已,后期该类建筑企业还将面临较大考验。

 

 
 

 

 2015关键词二:破产倒闭

 

 


    人员成本居高不下、老项目款要不到、新项目又签不下来,2015年建筑企业真的很难,部分企业在破产倒闭之路上已经先行一步了,昔日风光无限像温州中城建设、宁波华丰建设这样百亿级的特级资质企业走到了破产地步,中小企业则更严重——北京市住建委2015年底一次性注销了161家二级、三级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

 点评

    市场好的时候,各类什么样的企业都可以存活,而且还活的不错!市场萧条的时候,企业的问题全部暴露出来了,亏损倒闭比比皆是。在市场中只有战略方向正确、内部管理水平好的企业才能长期生存下来,一个企业追求应该不仅仅是有多大,更要追求存活有多长!

所以建筑企业若基业长青,一定要从现在开始:1)做好战略定位,合理预判企业未来收入,将人员等成本要素控制在一定范围,避免成本失控、入不敷出;2)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效率,企业不仅仅要“做大”,更重要的是“做强”,接下来的建筑业游戏规划是“剩者为王”!

 

 
 

 

 

 2015关键词三:判刑入狱

 

 

 


     2015年12月21日,造成10名工人死亡、4人受伤“12·29北京清华附中工地倒塌案”一审宣判,项目实际负责人杨泽中、项目部执行经理王京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曹晓凯、项目部生产经理王英雄、钢筋工工长田勇、施工员荆鑫等15人因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15人3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点评

    “12·29北京清华附中工地倒塌案”因死亡人数多、判刑人数多,引起社会各方关注,其实近年来,各类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因此而判刑入狱的相关人员也不在少数。2015年底,12月24日,位于崂山区的青岛国信体育场辅助训练项目工地发生塔吊倒塌事故,事故致9人受伤,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施工单位青岛青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门已控制项目经理、劳务负责人等4人,这4人也将逃脱不了判刑入狱的命运。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工程安全事故的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2·29北京清华附中工地倒塌案”就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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